如何保护处在视觉发育阶段中的儿童视觉

为保护和促进儿童视觉功能的正常发育,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了《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本文小编根据此技术规范,为各位宝爸宝妈整理了如何保护处在视觉发育阶段儿童的视觉功能一文。

一、儿童定期进行眼病和视力筛查

1.健康儿童应当在生后28~30天进行首次眼病筛查,分别在3、6、12月龄和2、3、4、5、6岁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阶段性眼病筛查和视力检查。

2.具有眼病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应当在出生后尽早由眼科医师进行检查。新生儿眼病的高危因素包括:

(1)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住院超过7天并有连续吸氧(高浓度)史。

(2)临床上存在遗传性眼病家族史或怀疑有与眼病有关的综合征,例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小眼球、眼球震颤等。

(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

(4)颅面形态畸形、大面积颜面血管瘤,或者哭闹时眼球外凸。

(5)出生难产、器械助产。

(6)眼部持续流泪、有大量分泌物。

3.出生体重<g的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应当在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由眼科医师进行首次眼底病变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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