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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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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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线上申请办证的请按照示例要求填写资料上传照片,线下到海宁市养犬管理服务中心办证时请携带犬只,因为要现场拍照存档和核对芯片信息。
2、已经免疫和植入芯片,尚未办理养犬准养证的,请带齐材料和犬只直接到海宁市养犬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3、植入芯片和办证免费,狂犬病疫苗费用由宠物诊疗机构收取。
4、办证需要的材料
个人申请办理养犬准养登记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二)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自建房没有办理房产证明的可以携带门牌证或者提供村(社区)的证明材料;(三)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单位申请办理养犬准养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二)养犬用途说明;(三)养犬安全管理制度;(四)犬只管理人身份证明;(五)专门饲养犬只场所证明;(六)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5、养犬准养登记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于养犬准养登记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凭海宁市养犬登记证和狂犬病免疫证明(免疫证)到海宁市养犬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年审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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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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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证流程图
电子证样式↑
线下办证流程图
实体证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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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区免疫和电子芯片植入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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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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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线下办证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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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犬类管理服务中心